英语翻译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7 21:3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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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天爵
苏天爵,字伯修,真定人也.父志道,历官岭北行中书省左右司郎中,和林大饥,救荒有惠政,时称能吏.天爵由国子学生公试,名在第一,释褐,授从仕郎、大都路蓟州判官.丁内外艰,服除,调功德使司照磨.泰定元年,改翰林国史院典籍官,升应奉翰林文字.至顺元年,预修《武宗实录》.二年,升修撰,擢江南行台监察御史.
明年,虑囚于湖北.湖北地僻远,民獠所杂居,天爵冒瘴毒,遍历其地.囚有言冤状者,天爵曰:“宪司岁两至,不言何也?”皆曰:“前此虑囚者,应故事耳.今闻御史至,当受刑,故不得不言.”天爵为之太息.每事必究心,虽盛暑,犹夜篝灯,治文书无倦.沅陵民文甲无子,育其甥雷乙,后乃生两子,而出乙,乙俟两子行卖茶,即舟中取斧,并斫杀之,沈斧水中,而血渍其衣,迹故在.事觉,乙具服,部使者乃以三年之疑狱释之.天爵曰:“此事二年半耳,且不杀人,何以衣污血?又何以知斧在水中?又其居去杀人处甚近,何谓疑狱?”遂复置于理.常德民卢甲、莫乙、汪丙同出佣,而甲误堕水死,甲弟之为僧者,欲私甲妻不得,诉甲妻与乙通,而杀其夫.乙不能明,诬服击之死,断其首弃草间,尸与仗弃谭氏家沟中.吏往索,果得髑髅,然尸与仗皆无有,而谭诬证曾见一尸,水漂去.天爵曰:“尸与仗纵存,今已八年,未有不腐者.”召谭诘之,则甲未死时,目已瞽,其言曾见一尸水漂去,妄也.天爵语吏曰:“此乃疑狱,况不止三年.”俱释之.其明于详谳,大抵此类.
入为监察御史,道改奎章阁授经郎.元统元年,复拜监察御史,在官四阅月,章疏凡四十五上,自人君至于朝廷政令、稽古礼文、闾阎幽隐,其关乎大体、系乎得失者,知无不言.所劾者五人,所荐举者百有九人.明年,预修《文宗实录》,迁翰林待制,寻除中书右司都事,兼经筵参赞官.后至元二年,由刑部郎中改御史台都事.三年,迁礼部侍郎.五年,出为淮东道肃政廉访使,宪纲大振,一道肃然.入为枢密院判官.明年,改吏部尚书,拜陕西行台治书侍御史,复为吏部尚书,升参议中书省事.是时,朝廷更立宰相,庶务多所弛张,而天子图治之意甚切,天爵知无不言,言无顾忌,夙夜谋画,须发尽白.
至正二年,拜湖广行省参知政事,迁陕西行台侍御史.四年,召为集贤侍讲学士,兼国子祭酒.天爵自以起自诸生,进为师长,端己悉心,以范学者.明年,出为山东道肃政廉访使,寻召还集贤,充京畿奉使宣抚.究民所疾苦,察吏之奸贪,其兴除者七百八十有三事,其纠劾者九百四十有九人,都人有包、韩之誉,然以忤时相意,竟坐不称职罢归.七年,天子察其诬,乃复起为湖北道宣慰使、浙东道廉访使,俱未行.拜江浙行省参知政事.江浙财赋,居天下十七,事务最烦剧,天爵条分目别,细巨不遗.九年,召为大都路都总管,以疾归.俄复起为两浙都转运使,时盐法弊甚,天爵拯治有方,所办课为钞八十万锭,及期而足.十二年,妖寇自淮右蔓延及江东,诏仍江浙行省参知政事,总兵于饶、信,所克复者,一路六县.其方略之密,节制之严,虽老帅宿将不能过之.然以忧深病积,遂卒于军中.年五十九.
天爵为学,博而知要,长于纪载,尝著《国朝名臣事略》十五卷、《文类》七十卷.其为文,长于序事,平易温厚,成一家言,而诗尤得古法,有诗稿七卷、文稿二十卷.于是中原前辈,凋谢殆尽,天爵独身任一代文献之寄,讨论讲辩,虽老不倦.晚岁,复以释经为己任.学者因其所居,称之为滋溪先生.其他所著文,有《松章疏》五卷、《春风亭笔记》二卷;《辽金纪年》、《黄河原委》,未及脱稿云.
钱建文制作

译文:
苏天爵字伯修,真定人.
父亲苏志道,历官为岭北行中书省左右司郎中,在和林发生严重饥荒时,他有救荒的惠政,被当时人称誉为有才能的官员.
苏天爵由国子学生参加考试,名列第一,步入仕途,授从仕郎、大都路蓟州判官.
遇父母之丧辞官守孝,守孝期满后,调任功德使司照磨.
泰定元年,改任翰林国史院典籍官,升应奉翰林文字.
至顺元年,参与修撰《武宗实录》.
二年,升修撰,被擢拔为江南行台监察御史.
第二年,他到湖北巡查考录囚犯的罪行.
湖北地处偏僻迁远,百姓与僚人杂居,天爵冒着丛林瘴毒,遍历其所辖区域.
遇有囚犯申诉他们的冤状,天爵说:“廉访司官员每年出巡访查两次,你们为何不申诉?”囚犯们都说:“以前充任核查案件的官员,只是敷衍旧例而已.
如今听说御史前来,到了受刑的时候了,所以不得不说了.”天爵为此而长长地叹息.
每一件事他都用心深究,尽管时值盛暑,他仍然是深夜燃灯,无所倦怠地处理文书案卷.
沅陵有一个叫文曱的人没有子嗣,养育他的外甥雷乙作为义子,后来生了两个儿子,就将雷乙还归其家.
雷乙等到这两个儿子外出卖茶时,在船中拿着斧子,把他们二人一同砍死,把斧子沉入水中,但是他衣服上溅上了血,仍然保留了他行凶的痕迹.
事被发觉之后,雷乙全都招认了自己的罪行,部使者以此案作为三年前的疑案而把雷乙释放了.
苏天爵说:“此事发生在二年半以前,并且他若没有杀人,为何会血污其衣呢?他又为何知道斧子沉在水中呢?又他所居之处离杀人之处很近,怎么能说这是疑案呢?”于是他又将此案按理审判.
常德百姓卢甲、莫乙、汪丙三人一同离家去作佣工,而卢甲不小心堕水而死,卢甲有一个出家为僧人的弟弟,欲与卢甲之妻私通而没有得到应允,因此他状告卢甲之妻与莫乙私通,杀害自己的丈夫.
莫乙无法摆脱嫌疑,被迫承认是他把卢甲打死,并割下卢甲的脑袋弃于荒草之中,把卢甲的尸体和他行凶时所用的木杖扔弃在谭氏家的水沟之中.
佐吏前往索取验证,果然发现一个髑髅,但是尸体与凶杖都没有找到,而那个姓谭的人又作伪证说曾见遇一个死尸,在水中漂流而去.
天爵说:“即使尸体与凶杖尚存,到今日也已经八年了,没有可能还不腐烂.”他召来姓谭的人责问,结果是在卢甲还没死以前,他的眼睛就已经瞎了,他所说曾见有一尸在水中漂去,是胡说八道.
苏天爵对佐吏说:“这是一件疑案,更何况距案发时间又不止三年.”于是全都把他们释放了.
他深明于详细推理分析案情的事迹,大多与此相同.
召入朝任监察御史,在回朝途中又改任奎章阁授经郎.
元统元年,再次拜任监察御史,在职四个多月,所上呈的奏章奏疏共计有四十五篇,自人君而至于朝廷政令、考证古代礼仪祝文、民间里巷幽隐等事,只要其中有关系到国家政体涉及到朝政得失之处,他知无不言.
他所弹劾的有五个人,所荐举的有一百零九人.
次年,他参与纂修《文宗实录》,迁翰林待制,不多时授任中书右司都事,兼经筵参赞官.
后至元二年,由刑部郎中,改任御史台都事.
三年,迁任礼部侍郎.
五年,外任淮束道肃政廉访使,使法纪大振,一道肃然.
入朝任柜密院判官.
次年,改任吏部尚书,拜陕西行台治书侍御史,又再次任吏部尚书,升参议中书省事.
此时,朝廷改任宰相,许多政务都因此而有所变更,而天子想使天下达到大治的愿望十分迫切,天爵知无不言,言无顾忌,早晚谋划,为之须发尽白.
至正二年,拜湖广行省参知政事,迁任陕西行台侍御史.
四年,召入任集贤侍讲学士,兼国子祭酒.
天爵因为自己是从诸生步入仕途,此时成为学生师长,因而端正自己的行为尽心尽意地任职,用以陶冶教育学生.
次年,外任山东道肃政廉访使,不久被召回集贤院任职,充任京畿奉使宣抚,考察民所疾苦,按察奸邪贪脏的官吏,兴利除弊之事达七百八十三件,他所纠查弹劾的官吏有九百四十九人,京中把他称誉为当今包拯、韩琦,但因他违背了当时宰相的指令,竟然以不称职之罪而被罢免归乡.
七年,天子察觉他是受人诬告,就起复他为湖北道宣慰使、浙束道廉访使,他都没有赴任.
拜江浙行省参知政事.
江浙行省的财赋,居天下财赋的十分之七,事务最为繁重,天爵分门别类地处理,事无巨细皆无遣失致误.
九年,召他回京任大都路都总管,后因患病而归.
不多时又起复为两浙都转运使,当时盐法弊端很严重,苏天爵拯救治理得法,他所承办的课税钞八十万锭,到期而完成定额.
十二年,妖寇自淮右蔓延到江束,诏命他仍然任江浙行省参知政事,聚集军队于饶、信地区,他所攻克收复的失地,有一路六县.
他治军有法战略严密,对军队节制约束严格,即使是老帅宿将也不能胜遏.
但是他因为忧虑深重而积郁成病,于是在军中去世,终年五十九岁.
苏天爵治学,博而知要,长于记载之文,曾着有《国朝名臣事略》十五卷、《文类》七十卷.
他撰写文章,长于叙事,行文平易温厚,自成一家之言,而他所作的诗尤其能得古法,着有诗稿七卷、文稿王十卷.
此时中原的前辈们已大多辞世,天爵则为熟悉一代文献的仅存硕果,他终日讨论学术,虽老而不倦.
晚年,他又以解释经书作为己任.
学者们因他所居处的地名,而称他焉滋溪先生.
他所著的其它著作,有《松厅章疏》五卷、《春风亭笔记》二卷;《辽金纪年》、《黄河原委》二书,未及脱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