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700字以上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9 11:45:52
求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700字以上的

求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700字以上的
求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700字以上的

求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700字以上的
前些日子,我拜读了斯托夫人的成名之作《汤姆叔叔的小屋》.为人正直、心地善良、笃信宗教的汤姆叔叔;有勇有谋、聪明好学的混血奴隶乔治;唯利是图、冷酷无情的奴隶贩子黑利;人性泯灭、天良丧尽的雷格里;有正义感、但随波逐流的圣克莱尔等栩栩如生的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使我最难以忘怀的是聪明活泼但野性十足,后来被调教得自尊爱人得黑奴小姑娘托普西.
托普西是黑人里最黑得了,一双圆圆的明亮的眼睛像玻璃珠子一样闪闪发光,外貌有点怪,脸上的表情是精明与狡吉的奇妙组合,像个小妖精似的.她爱偷东西,偷了之后还撒谎,摆出一副无辜的表情;她品行不端,对所有惹她的人实施报复,恶作剧;她会趁着主人出去,疯闹几个小时,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的主人想尽了一切办法惩罚她,教育她,试图改变她的不良习惯,但没有用,这只是因为没有爱!
想想吧!这原本可爱的孩子,一生下来就沦为奴隶,她的一切只属于他们的主人,那些所谓主宰着她命运的主人.她从小就在奴隶主的打骂中成长,令她养成了说谎、偷东西的坏习惯,把她原来那美好、纯洁的心灵玷污了.在这种毫无尊严,经历着骨肉分离,整天遭受鞭打的情况下,怎么才能拥有高尚的品德和坚定的信仰呢?只有纯洁,美好,无私的爱才能拯救她的心灵!当天使般的伊娃对她说爱她的时候,托普西的眼睛里蒙上了泪水,她的心灵受到了一缕爱的阳光.果然,托普西以后变好了,她努力争取关爱别人.这是打骂,说教永远达不到的效果,充满爱的一句话超越了一切!这就是爱的力量!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像托普西一样的孩子.他们品行不良,没有爱心,不可理喻,那么千万不要厌恶他,用爱去理解,宽容,剥去绿色嫩芽外的一层枯黄的东西,用爱来感化麻木的心灵.要永远记住;爱的力量是巨大的,至高无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名著出版至今已有一百五十多年了,它之所以能在今天依然使读者们深深感动,也是因为作者在书中宣扬的博爱与人道在奴隶制消失的今天已然是人类永恒的追求.
《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全书都被同一个主题所主宰:奴隶制度的罪恶与不道德.当斯托夫人在她的文字里写入次要的主题时——譬如母亲的道德权威以及由基督教提供拯救的可能性——她都会强调这些主题与奴隶制的恐怖之间的联系.几乎在小说的每一页里,斯托夫人都在积极推动着“奴隶制度不道德”这一主题,有些时候她甚至会改变故事叙述的口吻,以向人们“布道”奴隶制的破坏天性(譬如,在载着汤姆前往南方州的轮船上,有一名白人女性这样说道:“奴隶制的最可怕之处就在于对感情和亲情的践踏——比如拆散人家的骨肉.”)通过对黑奴制度拆散他人家庭的刻画,斯托夫人用文字展现出了奴隶制度罪恶.“在自由的土地上,逃亡者们安全了.”
因为斯托夫人认为母性是“所有美国人生活中的道德与伦理模范,”并相信,只有女性才拥有将美国从奴隶制的恶魔手中拯救出来的道德权威;这便是《汤姆叔叔的小屋》中表达出的另一个主题:女性的道德力量与圣洁.在书中,这种角色的例子有伊丽莎——一位带着小儿子逃亡的黑奴(并最终与其全家团聚),或者小伊娃——她被视为一名“理想的基督徒”;正是通过这样的角色,斯托夫人表明了这一观点:女性能够拯救她们身边的人,哪怕是最不道义的人.但后来的评论也提到,斯托夫人笔下的女性角色一般都以家庭主妇的老套形象出现,而不是现实中的女性.此外,斯托夫人的小说“重申了女性所发挥的影响的重要性”,并为随后几十年里女权主义运动道路的铺平作出了贡献.
斯托夫人的清教徒宗教信仰显露于小说的结尾,并延及所有的主题;她对基督教的本性进行了探索,并认为基督教神学与奴隶制度有着无法调和的矛盾.当伊娃死后,汤姆恳求挚爱她的圣克莱尔“回望耶稣”时;当汤姆死后,乔治·谢尔比用“做一个基督徒多好啊”来称颂他时;这一主题都得到了最明确不过的彰显.因为在《汤姆叔叔的小屋》中,基督教的主题占有很大的分量,并由于斯托夫人在小说中直接且频繁地发出宗教信仰上的感慨,这本小说还常被认为带有“布道书的形式”.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通过主人公汤姆的描述,告诉了我们,在很久以前,欧洲殖民者将非洲的黑人贩卖到美洲充当奴隶,形成了当时的“黑奴制”,在17世纪时,各殖民地先后制定法律,确定了黑人的奴隶身分。在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黑人是会干活的工具,是主人减轻劳累的机器!这些情景使我异常的气愤!
故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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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通过主人公汤姆的描述,告诉了我们,在很久以前,欧洲殖民者将非洲的黑人贩卖到美洲充当奴隶,形成了当时的“黑奴制”,在17世纪时,各殖民地先后制定法律,确定了黑人的奴隶身分。在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黑人是会干活的工具,是主人减轻劳累的机器!这些情景使我异常的气愤!
故事中的主人公汤姆是个极其善良的人,十分信奉上帝,希望上帝能感到他的诚恳。他虽不识很多字,但还是经常尽自己所能去读《圣经》。它的品质也极其良好。在奴隶们纷纷逃跑的情况下,他自己没有逃跑,而是从小就任凭主人摆布,任劳任怨,从不说半句怨言!一开始,汤姆的主人是庄园主谢尔比先生,他为了还债,决定把奴隶汤姆和另一个女奴伊莱扎的孩子给卖掉,伊莱扎听说了,便带孩子连夜逃往加拿大。汤姆却被卖往新奥尔良,在途中,汤姆救了小女孩伊娃,伊娃的父亲将汤姆买过来当马夫。但好景不长,伊娃不久后就去了天堂,父亲根据女儿生前的愿望,决定解放黑奴,可还没来得及办法律手续,便被人杀死了。最终,汤姆落到了一个凶残的奴隶主的手中,最终汤姆为了救两个可怜的女仆遍体鳞伤地离开了人世。
看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我们应该反对黑奴制,平等的对待所有人,让世界到处充满阳光!
我自己写的读后感哈,不好的话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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